实体架构
六个实体。各有明确职能。
架构设计将治理、交易风险、美国供应原产地、航运敞口、亚洲客户执行及可再生燃料开发相互独立,确保风险隔离与合规管理。
1集团母公司
5子公司
4司法管辖区
集团母公司
AIC Energy Corp Ltd.治理、资金管理及资本监督
ADGM集团母公司
子公司
AIC LNG Trading Ltd.Hong Kong商业执行与贸易融资管理
- LNG货物交易
- 贸易融资安排
- 亚洲市场分销协调
- 信用证管理
AIC LNG Americas LLCUSA美国供应原产地开发及FOB采购
- 美国LNG出口商关系
- FOB采购谈判
- 出口授权合规
- Henry Hub定价
AIC LNG Shipping SPV待定船舶协调及货物物流
- 船舶租赁安排
- 太平洋航线管理
- 货物保险
- 海上风险管控
AIC Asia CompaniesAsia区域承购原产地开发及分销
- 亚洲买家关系
- DES交货安排
- 再气化终端接入
- 区域合作伙伴关系
AIC国内油气勘探ADGM独立运营的可再生燃料开发
- 克劳让地地块
- 西部盆地勘探
- 项目融资
- 独立风险隔离
架构设计原则
风险隔离。职能清晰。合规透明。
AIC的多实体架构并非出于行政便利,而是出于风险管理与合规要求的战略设计。每个实体承担明确的职能角色,确保治理、交易风险、供应原产地、航运敞口、客户执行及可再生燃料开发相互独立。
这一架构使融资机构、投资人及监管机构能够清晰识别每个实体的风险敞口、资金流向及合规责任,符合机构级尽职调查要求。